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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換桌面
上了dcview找貼圖
看到了這個人的照片 下載了三張到電腦 一張放上桌面 然後想到分享給別人
基於法律的直覺 想說先得到作者的同意
先發言問作者 過了一會 想到這樣不知道會等到幾時
又想到有"合理使用"不為著作權侵害
結果手動的比大腦快
貼圖郵件註明了出處 按了傳送
然後才想到說 我還沒有看構成要件 怎麼就先判斷是合理使用
想說 還以公司信箱寄出 這下會不會身敗名裂 開始感到恐懼
馬上查法條
合理使用:
1. 供個人使用 2. 非營利目的 3.非公開重製機器 3.依使用比例造成之影響
可以重製-->下載到電腦 可以公開傳送-->寄信
可以公開展示--->桌面顯示 (自己電腦應該不算公開)
三張--->比例合理(1/3) 合理-->傳送特定人.標示來源
我知道每天都會收到一堆人傳來傳去的信
我想會想這麼多的人也不敢轉了吧
不過我就是想太多又作太快的人
現在根據我個人的判斷是符合合理使用
不過這下 我看起來益發像個神經病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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